在公益界谈“优胜劣汰”之前,先回答这两个问题
作者:张以勋(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、主编)
经常有人讲,公益“行业”也要优胜劣汰,这样才是公平竞争。刚开始我也这么想过,但最近仔细想了想,觉得很不对劲!如果非要在中国公益“行业”谈“优胜劣汰”,那得先回答这两个问题:
1、制度设计公平吗?
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,目前中国共有80多万家社会组织,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不到7000家,其中拥有公募资格的不到3000家,而且以官办的慈善会、红十字会和基金会居多。官办机构们背靠政府这棵大树的庇荫,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来到这世上的,因为有行政体系和公募权撑腰,人家根本不缺钱啊!
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中,公募权只在有限范围内被许可,并未成为所有社会组织的基本权利。虽然慈善法说了,没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和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,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,当然也不应该强制。当公募资格成为一种稀缺资源,合作就很难建立在公平之上,而且很多公募机构怕麻烦、怕担责任,也没有动力和民间非公募机构合作。
腾讯公益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,在2019年7月30日前,仅有449 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入驻平台,和公募机构合作筹款的非公募机构累计也就11546家而已,注意是累计这么多,99公益日期间实时在线筹款的机构最多也就5千多家。所以,大部分民间公益组织只能自己找个人和企业定向募捐,或者向为数不多的资助型基金会申请资助,能力强点的还可以接受政府购买服务。还有一些,甚至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公开募捐。
在起跑线上就不公平的情况下,能活下来就已经非常不容易的民间公益,怎么竞争得过人家呢?在民间公益组织中,虽然也有少数幸运儿得到资本的青睐混得不错,但大部分都挺艰难的,尤其是今年受疫情影响,大部分企业损失惨重,有钱的企业也已经为抗击疫情捐了不少钱,甚至超额完成了年度捐赠计划。目前已经有一些资助方终止了捐赠协议,一些项目被迫终止。所以吃完老本的的民间公益组织,不管有没有公募机会,未来的筹款和生存都将更加艰难。
疫情之下,企业也不容易,也有倒闭关门的,政府也为中小企业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,想办法扶持他们渡过难关。但社会组织呢?只能靠自己呀!那些弱小的草根有多少能挺过这场危机?我不太乐观。
2、胜出的一定优,被汰的一定劣吗?
某官办机构钱是不缺,但如果做事的专业能力、透明度都不如一家经常缺钱的民间机构,你好意思说它“优胜”了?公益组织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己任,尤其是扎根社区精准定位的公益组织,一旦解决了问题完成了使命,选择注销机构,能说人家被“劣汰”了?
还有,现在各地经常搞项目大赛、公益创投,评价标准通常都强调规模化、创新性、可复制、可持续……,看起来方向好像没错,但是那些坚持用传统方式做慈善,还不太需要创新的机构呢?那些扎根基层,聚焦某个小型社会问题和需求,不需要追求规模化,也不适合复制推广,甚至解决完社会问题就要关门,不需要持续存在,但却做事认真、效果良好、群众好评的“小而美”们,难道不是好机构?不需要支持和鼓励?如果一个地方只剩下参天大树、狮子老虎,却没有小草灌木、兔子小鹿,那还算什么生态?!
按我的理解,真正的规模化,不是某些大型公益组织的规模化、集团化甚至垄断化,而是如野草般贴近地面顽强生长但小而美的公益组织越来越多,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,然后与大中型公益组织一起构成多元生态系统。真正的市场化,也不是依赖特权,在去特权化、去行政化、去道德化,保障权利与机会公平的制度与社会环境中,各尽所能,各展所长,一起为建设一个更美好的社会而努力。
将弱肉强食、适者生存、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运用于人类社会的思潮,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,其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赫伯特·斯宾塞。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认为,只有强者才能够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胜出,财富则是成功的标志;弱者之所以弱,是因为愚蠢、懒惰和软弱,所以不值得给予穷人等弱者任何帮助,应该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,而公益慈善则是反自然并且低效的,也没有存在的必要。这种将达尔文进化论套用在社会现象上,崇拜强者,歧视弱者,放任社会不平等,甚至为之辩护的思想,一开始就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和抵制。
所以,如果在公益界鼓吹“优胜劣汰”的社会达尔文主义,将“强者更强,弱者更弱”视为理所当然,却忽略其中权利与机会的不平等,以片面的标准定义“失败者”,无疑是非常荒谬的!在政策限制多、慈善文化不成熟、公众误解深等处境下,民间公益力量的生存和发展面临诸多困难,弱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够努力,他们的努力也不应被轻视,他们的成长不仅需要时间,更需要公平的机会和温暖的鼓励。